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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太河镇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批)监理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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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0533-5080017(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淄博市市张店区县(区)柳泉路115号金达大厦 |
联系方式:0533-3880011 |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川区太河镇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批)监理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02201802000091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本项目淄川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林泉、石沟村、孙家坪、王家庄共4个村。主要建设内容:水源工程、村内管网工程、入室工程、管道管件安装工程等。 |
1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注: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有效证件;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有效证件;4、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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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8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1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5号金达大厦1106室) |
3.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盖章复印件一套)。 |
4.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
五、公告期限:2018年12月8日 至 2018年12月14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8年12月28日13时0分至2018年12月2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5号金达大厦1102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5号金达大厦1102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侯凤梅 联系方式:0533-3880011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淄川区太河镇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批)监理二次招标文件定稿.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淄川区太河镇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批)监理二次招标文件定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