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厂维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垃圾处理厂维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以胜油局财资工单【2018】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孤岛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垃圾处理厂维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垃圾处理厂维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2.3建设规模:种植土12559m3,草坪15699㎡,防水毯30444㎡,土工布30444㎡,排水网格布30444㎡,排水沟510m,临时道路3784㎡,料台400㎡,石子8571m3,垃圾外运内调26495m3。 2.4建设投资:609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30日,186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种植土12559m3,草坪15699㎡,防水毯30444㎡,土工布30444㎡,排水网格布30444㎡,排水沟510m,临时道路3784㎡,料台400㎡,石子8571m3,垃圾外运内调26495m3。 2.8其他:招标金额 :609万元(含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及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质量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建筑工程质检员岗位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土建专业中国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 (2)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发出起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或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由社保机构开具)。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8:30至2018年11月27日 17:30。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7:30。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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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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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309室(第一开标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309室(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孤岛管理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邮编:257200; 联系人:辛相国; 电话:0546-8897402; 传真:0546-8897402; 电子邮箱:xinxiangguo.sl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 邮编:257000; 联系人:韩雷; 电话:0546-8798196; 传真:0546-8798196; 电子邮箱:sljlzbdl@163.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