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项目名称:王府、水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含配套教育设施)及新东站安置一区配套教育设施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地灾压矿、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2、项目情况:王府片区涉及槐荫区王府、水屯村拆迁,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选址位于王府、水屯村旧村址,规划用地约9公顷; 新东站安置一区小学用地面积约4.0公顷、幼儿园用地面积约0.7公顷。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王府、水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含配套教育设施)及新东站安置一区配套教育设施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地灾压矿、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建设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符合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报批技术成果深度的要求,并通过审批。 2)配合发包方编制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求备案的技术资料。 4.比选范围: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需要的各类专题报告,包括安置房、幼儿园和小学。。 5.工期要求:按发包方要求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满足项目各审批节点的要求提供各项专题报告资料。。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 |
标段内容 |
一标段 |
分别编制王府、水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含配套教育设施)及新东站安置一区配套教育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 |
二标段 |
分别编制王府、水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含配套教育设施)及新东站安置一区配套教育设施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报告》; |
三标段 |
分别编制王府、水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含配套教育设施)及新东站安置一区配套教育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一标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且具有以往类似经验,并证明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证书,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
二标段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及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且具有以往类似经验,并证明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岩土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
三标段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取得《关于2016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结果的公告》中的三星级(含)以上证书;且具有以往类似经验,并证明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岩土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 |
三、合格供应商确定方法 |
基本条件审查,合格制。 |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
五、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7日9:00至16:30时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申请人资格条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的相应证书、投报相应标段的类似业绩各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9号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报名。 |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 2.地点为:详见比选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人不予受理。 |
七、其他 |
本次必须公告同时在中 |
公告时间:2018年10月23日9时0分 - 2018年10月27日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