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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东明县东明集光伏扶贫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菏泽市 更新时间:2018-10-22 浏览次数:19 关闭 | |
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东明县东明集光伏扶贫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要求,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就东明县东明集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约32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2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报价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东明县东明集建设1处光伏电站,建设总装机容量:457.52KW,均采用2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预算32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 由于太阳能电池方阵安装固定方式采用钢结构件,不会产生施工废物污染。工程建设实施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时至今日,太阳能发电是目前所有发电方式中最为清洁的发电系统,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均不产生废气、废水、及噪音和废渣问题,对生态环境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和负面作用。太阳能发电是一种节能、环保、安全、一次性投资终生受益的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投资。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明县东明集镇 联系人:郭永慧 联系方式:1895308827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淄博张店人民西路17 联系人:邹奇 联系方式:15506537015 附件:『东明集光伏论证需求报告.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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