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水县杨庄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沂水县杨庄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杨庄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项目招标人为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杨庄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杨庄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合同估算价:投资约21300000元。 2.4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工程计划工期:2019年底完成。 2.8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3时 00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报名及资格预审。 4.2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证件审查后,由代理单位暂押,未中标单位的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7)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专用票据(2018年1月份至9月份,明细准确到个人,现场网上查询),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9)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真实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杨庄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施工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3时 00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7.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7.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杨庄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杨庄镇驻地 联系人:张镇长 电话:1386499009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大厦1216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854982033 2018年 10月18日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山东运营中心联系电话:(免长途费) 0531-82397489
13685321419 业务咨询QQ:373387742 495360336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湖北招标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8 山东招标采购网 山东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25071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89号 山东招标采购网 郑州恒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