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荣华府小区桩基施工项目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菏泽市荣华府小区桩基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荣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该项目桩基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其进行磋商,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菏泽市荣华府小区桩基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HZDAHP-2018-0715
2.3施工地点:菏泽市荣华府小区桩基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长江路以南,成阳路以西
2.4工程规模:详见图纸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
项目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1,2,3,5号楼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7,8,10,15,18,号楼
备注:施工内容包括设计文件中所有桩基工程。(本项目兼投兼中)
2.6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 期:以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35日历天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桩基工程施工能力。
3.2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3.7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4、投标报名及获取错磋商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0月 15日至 2018 年10 月1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515室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下列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领取邀请书:
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施工单位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拟派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
2.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售价(含图纸):3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 磋商文件的递交
5.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建设大厦十楼)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荣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5376108027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515室
联 系 人:贺经理
电 话:0530-7710789 13561322353
邮 箱:dehuiheze@163.com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