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详勘工程
招标公告
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方,现对该项目地质勘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名称: 菏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详勘工程
1.2项目编号: HZDAHP-2018-0716
1.3项目简介:
该项目地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南窑场(国庄,倪庄行政村)。总规模为1500吨/天。其中,一期规模为1000吨/天(配置2×500t/d机械炉排炉+1×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5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和相应机组容量的汽机)。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需做拟建厂区详细勘察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其目的是为建筑设计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作出论证和建议。
1.4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专项配套资金
1.6工期:详勘应于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工起 10 天内勘察完毕, 3 天内提交可供设计使用的中间资料; 15 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每迟误一天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中标价的5%作为违约金。遇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综合勘察甲级资格或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2.3、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4、在以往的报价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2.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8年 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持以下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515室报名。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并提供两份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地点: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建设大厦十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 话:13562361850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515室
联 系 人: 贺义
电 话:0530-7710789 13561322353
邮 箱: dehuiheze@163.com
招标人:光大环保能源(菏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