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省道249线济阳至临邑界改建工程、国道220线滨州至济南公路(济南段)场区道路工程已分别由山东省交通厅鲁交规划[2005]7号、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鲁路基[2008]119号文件批准建设,省道249线济阳至临邑界改建工程业主为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国道220线滨州至济南公路(济南段)场区道路工程业主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建设资金由业主筹集。招标代理机构均为济南金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省道249线济阳至临邑界改建工程起于省道239路口,终点为省道249与省道248线交叉口,全长4.008公里,路面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预期工期9个月。 2.1.2 国道220滨州至济南公路(济南段)济阳服务区场区道路位于山东省济阳县境内,预期工期2个月。 2.2招标范围 2.2.1 省道249线济阳至临邑界改建工程(第六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桥涵、路面基层、路面面层等工程。 2.2.2 国道220线滨州至济南公路(济南段)场区道路等工程(第FJ-D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济阳服务区场区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预埋管线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技术、财务能力和业绩。 3.2两个项目潜在投标人均应具有国家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招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8月18日至2008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济南市山大路149号(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八楼8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第13次印刷)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3 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9月9日上午10时,地点为济南市山大路149号十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金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山大路149号 邮 编:250013 联系人:韩作新 潘玉芳 电话(传真):0531-8655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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