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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8-9-18 浏览次数:39 关闭 | |
城北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北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 建设,项目代码:2018-370502-50-03-030252,项目建设单位为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东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东营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城北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东营区 工程规模:包括1#、2#、3#、4#、5#、6#、7#、8#、9#、10#、11#、12#楼建设及室外配备工程,建筑面积约44124平方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70301905.82元,工程监理计划投资约352992元。 计划工期78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城北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 部工程。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工程监理:一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包括1#、2#、5#、6#、7#、8#楼建设及室外配备工程,建筑面积约 25008平方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38387344.13元; 第二标段:包括3#、4#、9#、10#、11#、12#楼建设及室外配备工程,建筑面积 19116平方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31914561.69元; 工程施工投标企业可投报两个标段,但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1.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且必须在东营区住建行业企业信用评价评级系统上验证通过且必须评级为B级(含)以上级别,在近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应与投标单位具有社会保险关系。 3.2.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进行现场报名。 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设有委托人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7月(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东营区住建行业企业信用评价评级系统上验证通过的截图打印页】。 工程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之间自2017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东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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