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费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 地址:费县建设路东段路北(费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5395790011(费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临沂市市兰山区县(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联系方式:152699479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费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520180200001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空调 1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履约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4.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18年9月25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窗口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2018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4)“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5)网络报名回执单(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分中心网办理诚信入库、网上登记后进行网上报名)。以上资料原件单独查验,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清楚注明“****项目报名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300元/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投标企业在2018年10月10日16: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联系电话:0539-5080858 五、公告期限:2018年9月18日 至 2018年9月2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11日13时30分至2018年10月1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1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 联系方式:15269947977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附件: 费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中央空调采购需求公示1.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费县法院空调项目招标文件.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费县法院空调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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