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已开工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保险人。 受项目法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正式委托,北京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协助完成南水北调东线穿黄河工程及鲁北输水工程保险项目(项目编号:BJSJBXJJSD-08-03)的保险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及工程造价估算金额 南水北调东线穿黄河工程保险项目(工程造价估算37,570万元) 南水北调东线鲁北输水工程保险项目(工程造价估算154,841万元) 2.保险招标内容 本次保险招标项目为南水北调东线穿黄河工程及南水北调东线鲁北输水工程保险项目。招标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及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其中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由施工单位投保,在本次招标中属于选择性招标内容,最终是否投保由施工单位决定。 3.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1)本项目投标人最低资格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总公司授权的省级机构。各保险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参与水利水电工程等类似大型工程项目的经验,其中保险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应不低于2个。 4.招投标具体事项: (1)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书工本费为每份RMB2,000元,以支票或电汇形式交付(收款人为:北京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山东路支行,账号:532903579210902)售后不退。招标书售卖时间为2008年8月18日上午9时至2008年8月22日下午17时,售卖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1号国华经典3号楼3单元1003室,联系人:刘颖,电话:0531-81180681。 (2)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致电索要)、营业执照副本及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日期: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5日上午9:00,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08号颐正大厦三楼第一会议室。 (4)开标日期:本项目定于2008年9月5日上午9:00整,在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08号颐正大厦三楼第一会议室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并在签到册上签字。 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5)风险评估与实地风险查勘:招标人将向投标人提供由经纪公司编写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要求,统一组织项目实地风险查勘。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风险自担。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结束后两日内,以传真形式提出实地风险查勘的要求。超出上述时间范围,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相关要求。 招 标 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 保险经纪人:北京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9号深业大厦B座13楼I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