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户户通工程施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户户通工程施工项目
2.2 项目编号:HZXDZB-SG-180721
2.3建设地点: 郓城县丁庙、西樊村、大樊、刘海村、王沙湾社区、董厂村、郭林社区、于南村、于北;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项目序号 |
项目(或村庄)名称 |
项目长度(米) |
项目宽度(米) |
1 |
丁庙 |
310 |
3 |
|
|
85 |
4 |
2 |
西樊村 |
1300 |
3 |
3 |
大樊 |
4600 |
3.5 |
4 |
刘海村 |
62 |
2 |
|
|
248 |
2.5 |
|
|
90 |
3 |
|
|
510 |
3.5 |
5 |
王沙湾社区 |
1172 |
3 |
|
|
717 |
3.5 |
|
|
5023 |
2 |
6 |
董厂村 |
21 |
1.6 |
|
|
12 |
2 |
|
|
149 |
2.5 |
|
|
270.5 |
3 |
7 |
郭林社区 |
35 |
3.5 |
8 |
于南村 |
60 |
3 |
|
|
67 |
3.5 |
|
|
700 |
4 |
|
|
300 |
5 |
9 |
北于 |
面积约为3060平方米 |
2.5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所包括的相关内容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4、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节假日正常上班)
地点: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郓城县金河路东城国际7天酒店南临)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到场并携带以下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7) 省外企业需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034559699
代理机构: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0-6238777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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