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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文汇街道)监控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8-7-20 浏览次数:22 关闭 | |
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文汇街道)监控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项目名称: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文汇街道)监控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QCG2017-90#
编制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文汇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使用,满足物业管理和小区安保需求,预算总额1221498.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见附表《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文汇街道)监控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文汇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使用,满足物业管理和小区安保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具体参数。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力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设备及产品供货服务 在项目服务期内,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设备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中标人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2)保修期内服务 投标人对设备及产品保修期不少于三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全部合格之日起开始;在产品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 保修期内,产品的修复、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由中标人负责。 保修期后,中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设备及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3)其它要求 ①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负责全部设备及产品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②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项目验收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为: 第一阶段,所供产品到货验收 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采购人所需的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采购人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第二阶段,全面竣工验收 自所有设备安装完毕、设备调试运行正常之后,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整个项目的设备安装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以上述两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人所供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技术参数和技术规范等要求,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产品质量过关,安装合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2)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中标人对设计方案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中标人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中标人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4)采购设备清单要求中虽未详细列明,但为满足项目需要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并综合考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环保、无毒。并提供证明材料,所采用的材料须经采购方验收,如发现中标方提供使用的材料为假冒伪劣品,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中标方退还采购方已付款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尚玉明、宗延萍、左传珍 采购人代表:张景城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天: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 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对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文汇街道)监控采购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7-90#)进行公开招标。 请遵循客观、工作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派专人递交至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3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dyq827078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562106710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46-8270051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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