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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力马燃气有限公司100t/h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起重设备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8-7-15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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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力马燃气有限公司100t/h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 起重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名称:河北力马100t/h干熄焦起重设备 三、招标内容: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投标保证金协议 甲方: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河北力马燃气有限公司100t/h干熄焦余热利用项目—起重设备招标,乙方应交的投标保证金以前期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所未付款中的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作抵押。 如乙方违反招标要求,在宣布中标后不按期签订合同(放弃合同),或在合同执行中违约,不能履约,此款作为违约金从甲方对乙方的未付合同款中扣除。本协议双方委托人签字即生效。 甲 方: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人: 时 间: 乙 方: 代表人: 时 间:
投标方须知 1.投标注意事项 1.1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投标文件组成: 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1.3 评标结果:定标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1.4 技术附件及商务合同的签订 投标 技术文件、澄清 、技术规格书 等组成技术协议作为合同技术附件,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设计人、采购经理办理。 1.5 技术资料反馈 技术资料交付日期按 技术协议和合同生效日 算,资料内容见技术协议要求。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延误,每日按中标金额的5‰从合同款中扣除,最高为5%。 1.6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2.招标文件编制 2.1 招标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及标准 (4)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文件及附图 2.2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 3天 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商务文件中只列供货范围不体现价格、含有详细单价的报价清单单独密封提交)、技术文件二部分组成。 3.1.1 商务文件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6)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重合同守信用证明;(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复印件) (9)投标企业近3年的财务报表; (10)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11)招标文件列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原厂商授权书、业绩和案例证明等); (12)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13)投标设备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含价格列入商务文件) (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文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骑缝章;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 3.1.2 技术文件 (1)技术文件要求严格按技术规格书形式编制,可增加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设备组成、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 (3)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验大纲; (4)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6)技术规格性能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现场货物清点、安装指导要求安排有协调和指导安装能力的专人负责) (9)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0)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3.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物名称、原产地、数量、主机单价、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价(如有)、专用工具价(如有)、设计费(如有)、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运输(至目的地)、保险、其它、单项设备总价、单项设备重量、投标设备总重、投标总价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2)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3.5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应按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为投标资信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单位公章与投标单位全称一致。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6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6.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2)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 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8)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0)投标文件正、副本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11)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时间、质保期不满足是否作为无效标建议由采购人自行决定); (12)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6.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6.3 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报价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价格不一致的; 4.开标 4.1 开标准备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默认开标结果。 4.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备成套部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方授权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打开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分别技术标书审查交流、递交技术澄清及商务报价,所有投标方技术标书和商务报价交齐后采购经理进行商务报价开标。 (7)开标会议结束,进入内部评标阶段。 5.评标 5.1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济钢国际、业主评审专家组成。 5.2 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5.3 评标程序 5.3.1 形式审查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备成套部组织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5.3.2 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评价,由设备成套部专人对所有评委给出的评价结论进行汇总得出评价等级。 (4)公司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评价等级和商务价格进行综合评价。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5.3.3 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低价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6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的评标办法是:在质量、功能、性能相近的情况下,价格低、工期短者优先;在价格、工期相同的情况下,质量、功能、性能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付款条件好的优选。 6.定标 6.1 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确定1至2名中标候选人,从中标候选人中考察,谈判确定中标人。(如果本次招标最低报价仍高于招标底价,如果每家不能再降低价格满足低价要求,本次招标将作溜标处理,招标方将重新招标,并不再邀请已投标各方参加) 6.2 济钢国际设备成套部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评标报告,定标后2天内确定评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7.技术附件及商务合同 (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设计人、采购经理签订技术协议(作为技术附件)及商务合同。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协议及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以后不得参加济钢国际组织的投标,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 (3)技术资料的交付日期以技术协议及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接到中标通知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的,招标方视情况可以重新确定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
附件三 投标价格表(格式)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人民币
附件三-1 主机部件价格分解表:
附件三-3 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如有)
附件三-4 专用工具清单及报价(如有)
附件三-5 主要外购配套件清单(每单台)及报价
附件三-6 选购件清单及报价
附件三-8 技术规格性能偏离表
附件四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四-1 法人代表授权书 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说明: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时,还要提供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证书。附件四-2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方名称: 填表日期:
附件四-3 营业执照 (复印件) 附件四-4 产品鉴定证书 (复印件) 附件四-5 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附件四-6 投标产品获国优、省优、部优证书 (复印件) 附件四-7 ISO国际认证情况 (复印件) 附件四-8 银行开具的资信等级证明 (复印件) 附件四-9 上月财务报表(盖章) 附件四-10 售后维修服务情况表(盖章) 附件四-11 代理商情况 说明: 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除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证书及有关资格情况外,还要必须提供代理商的有关资格情况说明。资格情况说明内容为:单位情况表、营业执照、银行开具的资信等级证明等。 附件四-12 投标设备近3年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必须提供)☆ 附件四-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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