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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东方美郡101#、102#楼石材幕墙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07-10-22 浏览次数:98 关闭 | |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等级:优良 工程名称:国华﹒东方美郡101#、102#楼石材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阳光舜城三区山庄区(济南市旅游路东侧)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工程量清单招标) 资金情况:自筹 二、投标报名条件 参加投标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资质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建筑幕墙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其以上,施工单位应具备以往类似或近似工程(合同值500万元及其以上的石材幕墙工程)的施工经验,并证明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8日上午9:00~2007年10月22日上午12: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纬五路95号 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爱军 高艳华 联系电话:0531-86328668 传真:0531-86328668 四、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队伍还需提供外地进济备案证。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存档);5、以往类似或近似工程合同原件。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施工单位可在投标报名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资格证明材料在 六、资格预审文件应附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外地进济备案证;6、以往类似或近似工程合同。 七、其它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建设单位: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三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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