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7-18206109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山东分公司修理厂、库房电气照明线路防爆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山东分公司以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山东分公司修理厂、库房电气照明线路防爆改造项目需求,招标采购防爆电器设备一批:LED防爆灯59具,防爆开关25个,防爆插座43个,防爆风扇10个,防爆配电箱37个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 |
LED防爆灯 |
具 |
59 |
2 |
防爆开关 |
个 |
25 |
3 |
防爆插座 |
个 |
43 |
4 |
防爆风扇 |
个 |
10 |
5 |
防爆配电箱 |
个 |
37 |
详细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及经营销售货物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开户许可证;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11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9时;
开标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B座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联 系人:连伟波
电 话:0531-81917626
电子邮件:lianweibo78@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227305483177
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