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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区集中供热中心烟囱排气系统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8-5-23 浏览次数:17 关闭 | |
公告发布日期: 2018/5/24 公告号: 项目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区集中供热中心烟囱排气系统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 工程地点: 东营市河口区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热力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5万元 工程造价: 11.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对区集中供热中心烟囱内防腐及外立面亮化改造,烟囱高度约100米,出口直径3.5米。设计费计划投资约11.5万元。平方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46-388382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46-3883826 招标代理单位: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8338187 1856295150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区集中供热中心烟囱排气系统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 工程规模:对区集中供热中心烟囱内防腐及外立面亮化改造,烟囱高度约100米,出口直径3.5米。设计费计划投资约11.5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标段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招标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所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5、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注: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17年10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可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 、网上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10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网上报名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1、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六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3652391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8时30分 - 2018年5月30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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