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等级:优良
工程名称:国华﹒东方美郡101#、102#楼石材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阳光舜城三区山庄区(济南市旅游路东侧)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工程量清单招标)
资金情况:自筹
二、投标报名条件
参加投标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资质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建筑幕墙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其以上,施工单位应具备以往类似或近似工程(合同值500万元及其以上的石材幕墙工程)的施工经验,并证明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8日上午9:00~2007年10月22日上午12: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纬五路95号
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爱军 高艳华
联系电话:0531-86328668 传真:0531-86328668
四、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存档);5、以往类似或近似工程合同原件。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施工单位可在投标报名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资格证明材料在2007年10月22日16时前送回山东三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经十纬五95号);过期不候。
六、资格预审文件应附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以往类似或近似工程合同。
七、其它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建设单位: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三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