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乌河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城区段)EPC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 2018/2/14 公告号: 2018-001089-0307-081、 项目名称: 桓台县乌河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城区段)EPC项目 工程地点: 桓台县乌河上游五四闸至建设路段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6370万元 工程造价: 637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10亩 计划文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建设单位: 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科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3-818014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科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3-818014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倩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3-35919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桓台县乌河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城区段)EPC项目 1.2建设地点:桓台县乌河上游五四闸至建设路段内 1.3建设规模:工程设计规模为6.0×104m3/d(3-10月),3.0×104m3/d(11-翌年2月)。河道长3.2km,河道宽约24~40m,占地约210亩。 1.4计划工期:2018年 3 月30日开工,2018 年12月 30日竣工,总工期275日历天。 1.5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调试和项目移交等总承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土方调整、河底清淤、部分河段渠顶拆除、边坡绿化、水生植物种植、木桩护坡、景石、生物岛柵、微孔曝气装置以及其他河道生态修复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1.6质量标准: 合格。 1.7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或高级工程师(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2015 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人工湿地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注:①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为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③业绩类型以合同内容为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7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7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桓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桓台县张北路185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淄 公告时间:2018年2月14日8时30分 - 2018年2月27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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