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城市社区改造提升工程-海宁路(黄河路至河滨路)交通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2/9 公告号:
项目名称: 河口区城市社区改造提升工程-海宁路(黄河路至河滨路)交通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
工程地点: 海宁路(黄河路至河滨路)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区国有企业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勘察设计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投资额: 47万元 工程造价: 47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66667573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666675739
招标代理单位: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8338187 1856295152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和顺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0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项目名称:河口区城市社区改造提升工程-海宁路(黄河路至河滨路)交通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是主路改造,拆除两侧绿化隔离带,改造为一块板道路,主路宽27米,中间增设隔离护栏(隔离护栏、两侧路口对接、路灯复新)。二是新建停车场2处,计划在实验学校西侧,育英街南侧,西湖路以东修建停车场,车位218个,在实验幼儿园以东,育英街以南修建停车场,车位288个,同时配套部分景观绿化,共计车位506个。三是人行道、自行车道建设,配套建设2米宽人行道,2米宽自行车道。四是道路绿化提升,对黄河路至河滨路段对现有绿化进行改造提升,两侧配套行道树池,部分区段道路两侧各绿化提升,绿化面积7000㎡。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2112万元,勘察设计费共计47万元人民币,其中勘察费为6万元,设计费为41万元。
勘察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取芯、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区国有企业投资。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地点:河口城区。
标段内容:程主要建设内容:一是主路改造,拆除两侧绿化隔离带,改造为一块板道路,主路宽27米,中间增设隔离护栏(隔离护栏、两侧路口对接、路灯复新)。二是新建停车场2处,计划在实验学校西侧,育英街南侧,西湖路以东修建停车场,车位218个,在实验幼儿园以东,育英街以南修建停车场,车位288个,同时配套部分景观绿化,共计车位506个。三是人行道、自行车道建设,配套建设2米宽人行道,2米宽自行车道。四是道路绿化提升,对黄河路至河滨路段对现有绿化进行改造提升,两侧配套行道树池,部分区段道路两侧各绿化提升,绿化面积7000㎡。本项目计划投资约2112万元,勘察设计费共计47万元人民币,其中勘察费为6万元,设计费为41万元。勘察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取芯、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拟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可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 、网上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七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3652391
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8时30分 - 2018年2月13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