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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路(广利河至南二路)道路工程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
类别:项目信息---拟建项目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7-12-16 浏览次数:16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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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路(广利河至南二路)道路工程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东营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东营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实施庐山路(广利河至南二路)道路工程PPP项目,并授权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DYZCZ2017-314# 2、项目名称:庐山路(广利河至南二路)道路工程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东营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5、招标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6、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道路工程:新建道路一条,全长约4.1公里,其中K0+000-K0+800段路基宽度39米,K0+800-K4+086段路基宽度30米,含涵洞6道,平面立交3处等; (2)桥梁工程:新建广利河桥一座、五干渠桥一座、南一路互通立交一座、人行通道3道等,其中广利河桥单幅宽度18米,五干渠桥单幅宽度13米,全互通立交单个车道宽度4.5米; (3)排水工程:敷设雨水管线约1200米,新建雨水井约80座; (4)照明工程:安装12米高路灯约235套,8米高路灯约97套,高杆灯约2套,敷设电缆约18500米,电缆套管约12500米等; (5)交通工程:设置标线约16000平方米,标志约180套,路名牌8套,安装波形梁护栏约9500米,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电视监控等。 备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庐山路(广利河至南二路)道路工程概算表》,具体建设规模等内容以政府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标准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为6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290万元。 备注:项目投资额来源于《庐山路(广利河至南二路)道路工程概算表》,项目最终总投资额以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决算值为准。 二、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将采取BOT(建造-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即在项目合作期(2年建设期和10年运营期)内,市政府授权市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代表为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资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社会资本投资人90%:城资公司10%),注册资本为1.3亿元,项目公司将根据PPP项目协议的约定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于期满按移交标准将项目资产移交至城资公司。 东营市政府以政府付费的方式,在运营期内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申请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资格预审日前5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具备由银行在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可用授信额度6亿元(含)以上的授信证明文件; (5)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盈利; (6)自2012年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总投资额在四亿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桥梁)或公路(含桥梁)项目施工业绩; (7)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采购人将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下发招标文件(未参加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能参加后续投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预审报名 (一)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申请人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资料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二)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30。 (三)资格预审报名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时。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联系人:刘金娥 电 话:0546-8055005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 电 话:0546-7765622 传 真:0546-7765622 联 系 人:孙春迎 巴晓亮 电子信箱:dyscgzx@163.com
附件:1、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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