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就部分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标的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参数 |
数量 |
使用地 |
1 |
台式计算机 |
台 |
I5-7500 4G 1T DVD 1G独显 DOS 19.5液晶 win10 |
2 |
山东临沂 |
2 |
打印机 |
台 |
一体机(打印 复印 扫描) |
1 |
山东烟台 |
3 |
台式计算机 |
台 |
i3-7100 4G 1T 集显 WiFi 蓝牙 win10 19.5英寸 |
3 |
山东济南 |
4 |
笔记本电脑 |
台 |
i5-6300U处理器(2.4GHz睿频至3.0GHz,3MB)Windows 10 家庭版Intel 8260AC14英寸HD LED背光显示屏128GB 固态硬盘8GB 2133MHz DDR4 内存1TB 5400rpm SATA硬盘NVIDIA GeForce 940MX,2GB DDR5独立显存NO48Whr全尺寸键盘 |
2 |
山东济南 | 二、注意事项 1.我单位的询价函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合同格式由采购单位提供。 2. 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价格包括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3.报价人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出厂全新的,均为生产厂家设备原装配置。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或数量不足等问题,报价人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采购人选定供应商后,选定的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一个星期之内供货。采购人验收完毕后支付货款(凭正规发税务发票办理结算)。 5.技术参数、质量和服务相同的前提下,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6.请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后密封后递交至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299号鑫盛大厦1号楼1715,未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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