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开发区职业中专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黄岛区2017006P)于2017年10月13日进行资格预审活动,因部分申请人放弃投标资格,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条件
迁建开发区职业中专工程项目已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招标人)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中德生态园园区内,规划21号线以北,18号线以西。
2.2建设内容
学前教育实训基地、综合教学楼、理科综合实训A楼、数控实训基地、理科综合实训B楼、体育馆、男生宿舍及公共浴室、女生宿舍及餐厅楼、便利店、变配电室及地下车库,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绿化、道路、铺装、管网等工程。
2.3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07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2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5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50平方米。
2.4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55677万元,其中:工程费431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33万元、预备费863万元、征地费3843万元(含土地及苗木补偿费686万元)、内配费5200万元。
2.5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2年(以实际建设工期为准)、运营期15年。
2.6以上内容取自于项目可研和实施方案,以最终概算批复为准。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范围为迁建开发区职业中专工程项目的社会资本。
3.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操作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青岛西海岸职教集团有限公司)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合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占项目公司90%的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10%的股权;项目资本金为工程总投资的20%。根据政府方的授权范围,项目公司负责宿舍、食堂运营、校园商业开发、商铺等,政府或其指定授权机构则负责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督,对其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承担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等,具体以政府相关批复文件为准。项目公司负责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设施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施工、设备采购、技术咨询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符合移交标准的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4.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在职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资格预审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2财务要求
(1)2016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5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5.3业绩要求
上五年(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用建筑工程)。
5.4信用要求
(1)提交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
(2)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被查询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并同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只允许银行授信额度最高者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办法”第2条评审标准的申请人均予以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投标。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申请人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栏目,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7.2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简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14: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13:30时至14: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至青岛西海岸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三开标室。
8.3资格预审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4日14:00时。
8.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预审,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9.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dggzy.qdxhaggzy.com,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说明
10.1参与本次资格预审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与投标的,须缴纳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
10.2合同签订时,投标人和项目公司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期:按建设投资的10%提交,运营期:按建设投资的3%提交,移交期:按建设投资的3%提交),缴纳形式:经政府方认可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0.3在项目执行阶段应执行我国相关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10.4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10.5为证明申请人符合本公告第5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1.联系方式
11.1招 标 人: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西海岸路168号电力大厦
联 系 人:刘素娟
联系电话:0532-67790619
11.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
联 系 人:周华兵
联系电话:0532-85668628 18653205597
电子信箱:zhouhuabing@188.com
附件: 1.资格预审文件(1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