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胶南市阳光大厦食堂项目幕墙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工程地点: 胶南市北京路以东,秦皇岛路以南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5574.33平方米 预计造价(万元): 2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宗强 王茹 0532-86616661
招标内容:
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胶南市阳光大厦食堂项目幕墙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胶南市阳光大厦28楼(胶南市北京路10号)
项目名称 胶南市阳光大厦食堂项目幕墙 总投资额 1000万元
工程地点 胶南市北京路以东,秦皇岛路以南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5574.33㎡ 本项目工程造价 200万元
结构形式 砼框架 工程规模 5574.33㎡
工程类别 III 工程等级 三级
二、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施工资质。
2、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装饰或幕墙专业二级及以上 ;
3、企业2005年1月1日至今安全文明生产,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市场行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资信优良。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具有单项合同额 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8年7月10日14:00时至2008年7月22日12: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胶南市琅琊台路91-1号)报名。(报名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盖公章装订成册、不予退还)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建筑幕墙备案证、税务登记证。
3、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投保证明(各地社保网打印,能充分体现投保人的单位和投保日期)等资料。
4、企业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6、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适应于外地入青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度市场行为和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适应于外地入青企业)。(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四、招标人从符合报名要求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招标人: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2-85166961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宗强 王茹 联系电话: 0532-86616661
传真:0532-86616660
2008年7月9日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报名期限: 2008年07月10日14时 — 2008年07月22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