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济聊馆高速鲁冀界治超检测站综合楼、仓库等工程 已由 山东省交通厅 以 鲁交规划[2008]122号文及聊发改审[2007]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交通厅,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冠县县城西。
建设规模:砖混结构;综合楼:建筑面积 1722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1.9米;仓库:建筑面积 370平方米;泵房:建筑面积108.6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 28.9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 77.24平方米。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 8月6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该工程施工一个合同段,施工监理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 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7月 8日至 2008年 7月 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A座四楼建工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图纸 500 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聊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代表: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路159号
地 址:聊城市聊堂路1号 邮 编: 252000
邮 编: 252000 联 系 人: 董金娣、王秀芬
联 系 人: 万祥斌 电 话: (0635)2185858
电 话: (0635)8439072 传 真: (0635)2928828
传 真: (0635)8439181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支行营业部
账 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2008年 7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