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船厂路供热保温管材及附件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就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船厂路供热保温管材及附件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X1019067 二、招标内容: 供热保温管材及附件一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⑴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⑵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须具有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DN1000及以上口径的检验报告(包括保温管检测报告、保温管接头、管件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开标时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⑶投标人须具有生产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⑷投标人须提供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同等热力工程且DN1000及以上口径,DN1000及以上口径单笔合同大于500万元的成品聚氨酯保温管合同业绩及履约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有效合同原件和履约证明备查) ⑸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 1〉、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的聚氨酯发泡机,每台高压聚氨酯发泡机有DN10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的抛丸除锈机设备。 2〉、有钢管管件表面处理能力的管件喷丸除锈机设备, 3〉、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4〉、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5〉、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6)投标人所提报管件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管件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支架、密封性波纹管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⑴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⑵ 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开标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⑷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自2010年10月30日起至201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在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节假日除外)。 人民币2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合格人投标要求的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19日上午9:30前,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 座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如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0年11月12日 14:00 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 联系电话:(0532)83080818 手机电话:13105185989 传 真:(0532)83080820-转分机(605) E-mail:qxzbqd@126.com 联 系 人:李书霞 邓永凤 孙公泽 邮政编码: 266001 开 户 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帐号:5329 0430 3510 288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