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07-242g 工程名称: 青岛出口加工区一号线东扩及核心区路灯安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出口加工区一号线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青岛出口加工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肖先生 87828909 招标代理: 青岛颐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赵先生 88858298 招标内容: 青岛出口加工区一号线东扩及核心区10m路灯83盏、12m路灯46盏、3m庭院灯73盏安装工程 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市政公用或电气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 市政工程或电气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 3、本工程要求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工程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同类工程界定: 近三年施工完成100万元以上市政路灯或电气安装工程。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07年 9 月 25 日9时至2007年 9 月27日 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青岛出口加工区招标办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以及有关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及投保证明; 4、企业上两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明;企业上两年度获奖证明;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二、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三、投标人应具备协调施工周边企业关系的能力,因干扰施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6]2号文件(详见青岛建筑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青岛行政辖区以内的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07年9月 27 日16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9月25日09时 — 2007年09月27日11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