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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室内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菏泽市 更新时间:2016-9-30 浏览次数:42 关闭 | |
菏泽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室内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条件 菏泽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室内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目前该工程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确定成交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菏泽市公安局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室内建设工程 2.2工程编号:HCGCS2016-017 2.3工程地点:菏泽市长江西路607号(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院内) 2.4采购内容: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室内设备采购安装及与之配套家具设施采购、装修施工 2.5采购工程预算:72万元人民币 2.6工 期:要求2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要求所采购设备、家具设施及装修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现行制作、安装、施工、验收标准规范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够完成本次采购所需设备、家具设施的供应及装修施工,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3.2设备生产厂家应为中国教育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并且是中国保健协会心理健康委员会指定生产商。 3.3供应商为设备生产厂家代理商的,应具有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4供应商所供智能互动宣泄系统、生物反馈型音乐放松减压系统、心理自助系统要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沙盘要具有沙盘管理系统软件著作证书。 3.5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完成类似采购项目的业绩。 3.6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即日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zzfcg.gov.cn/),点击竞争性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5、响应文件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菏泽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汇处中国银行东邻,下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发布公告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 联系人:杨先生 关先生 电 话:15965813966 1358300051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B座东单元910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30-5022016 13905300756 邮 箱:hezebid@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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