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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PPP项目磋商邀请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6-9-30 浏览次数:28 关闭 |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PPP项目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PPP项目 2.项目编号:RCCG-2016-0234 3.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3.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3.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社会资本投资与设计(塌陷地治理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采购。 3.2.1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市政道路管网、园林绿化、管廊工程及塌陷地治理。市政道路包括区界内新建道路、国道路基及小桥涵、开发区道路等内容;市政道路管网包括农村镇街驻地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包括绿化提升工程、“四小”工程和体育公园、学府公园等;管廊工程包括济安桥路北路(常青路-任兴路)综合管廊和安居街道电力管廊;塌陷地治理包括岱庄煤矿、葛亭煤矿、唐口煤矿、鲁西煤矿、新河煤矿、运河煤矿、王楼煤矿、何岗煤矿等的塌陷治理。 3.2.2 建设规模: 3.2.2.1 市政道路 道路总长度 70714 米。其中:区界内新建市政道路 25240 米,国道路基小桥涵32821 米,任城区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7253米,环城西路南延(车站西路至济荷铁路段)及横二路、横三路5400米。 3.2.2.2 市政道路管网工程 农村镇街驻地管网工程 200800 米。 3.2.2.3 园林绿化 绿化总面积 511503平方米。其中:火炬路绿化提升工程 100000 平方米,2016年“四小”工程 116850 平方米,2017 年“四小”工程 50000 平方米,2018 年“四小”工程 30000 平方米,体育公园 66667平方米,G105 国道绿化提升 100000平方米,学府公园建设 37986 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场10000平方米。 3.2.2.4 管廊工程 管廊总长度 7700米。其中:济安桥路北路(常青路-任兴路)综合管廊 2700米,安居街道电力管廊5000米。 3.2.2.5 塌陷地治理 塌陷地治理总面积 45309.6 亩。其中:(1)岱庄煤矿塌陷地治理 12462 亩,治理方向土地复垦;(2)葛亭煤矿塌陷地治理5200亩,治理方向土地复垦部分人工湿地;(3)唐口煤矿塌陷地治理14654亩,治理方向为土地复垦加部分河堤恢复治理;(4)鲁西煤矿塌陷地治理3996亩,治理方向为土地复垦;(5)何岗煤矿塌陷地治理1357亩,治理方向为土地复垦;(6)运河煤矿塌陷地治理 5770.5 亩,治理方向为土地复垦;(7)王楼煤矿塌陷地治理1088.6亩,治理方向为土地复垦;(8)新河煤矿塌陷地治理781.5亩,治理方向为土地复垦。 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有权审批机关的立项批复为准,按项目成熟情况分批实施。 3.3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338454万元,其中塌陷地治理设计费用6796万元(暂按塌陷地治理费用的5%预估),建安费用311658万元,前期费用20000万元(包含市政工程设计费用3556万元,暂按市政工程建安费3%预估)。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3.4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采购确定项目中选社会资本与相关机构后,由中选社会资本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与政府方指定机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指定机构代表政府股权出资1%,其余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项目公司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分别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政府方将购买项目公司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公司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保障措施:对于项目购买可用性、政府公共服务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详见PPP项目合同。 3.5计划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采购期7年。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4.1.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财务投资方,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 财务要求 4.2.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以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投资的单位按照对项目公司出资比例加权平均后的注册资本金为准); 4.2.2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500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00000万元人民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以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投资的单位按照对项目公司出资比例加权平均后的总资产、净资产为准); 4.2.3 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以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投资的单位按照对项目公司出资比例加权平均后的资产负债率为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4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300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以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投资的单位按照对项目公司出资比例加权平均后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为准)。 4.3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4其他要求 4.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4.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磋商。 4.4.4本次磋商允许联合体参与。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磋商合同谈判等活动。 4.4.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2)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进行职责分工,投资、设计、施工职责应在联合体协议予以明确。 4.4.6截止到磋商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4.4.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资格预审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200元/份,在磋商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10月 17日9 :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递交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7日9 :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开标二室) 8、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10月17日9: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解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9、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7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开标二室) 10.其他说明 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1.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实施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 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实施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 实施机构: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栗茂胜 联系电话:15964127603 地址:济宁市任兴商务中心C区6楼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京 联系电话:0537-2489666 15066657616 地址:济宁市任城大道翠都国际A座22层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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