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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镇北吕村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6-9-30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宫里镇北吕村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宫里镇北吕村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宫里镇北吕村。 2.3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13.20公顷,实施完成后新增耕地10.9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82.88%,本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项目设计报告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201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稿)》(GT01-2009)、《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的要求。 2.7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招标控制价为51.6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地 址: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 张伟 电 话: 777221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新泰市党校东临 项目经理:王金镇 电 话:0538-7233887 电子邮件:taldzb@126.com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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