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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山区兴峡路北段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潍坊市 更新时间:2016-9-30 浏览次数:21 关闭 | |
峡山区兴峡路北段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运用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兴峡路北段、峡寿街跨潍河大桥建设项目的批复》(潍峡管复【2016】10号),现对峡山区兴峡路北段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代理该项目咨询服务和政府采购,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峡山区兴峡路北段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WFHTGCGL2016-148-1 二、项目授权主体: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工程费用)约10519.1万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具体根据拆迁进度及项目实施机构要求确定)。 3、合作模式: 3.2合作期限及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不少于1 0年,从项目达到可用性标准后的第2年开始(在运营维护期内),政府以绩效付费的方式,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和年度维护绩效服务。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及相关权益完好、无偿且无任何负债的移交给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机构,社会资本清算退出。 3.3投资收益:合作期内项目投资收益率不高于6.5%/年,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收益来源为政府付费。 3.4保障措施:对于项目购买可用性、维护绩效服务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1 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峡山区范围内政府控股的融资平台公司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1.2 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 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 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建设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申请人注册资本(以实缴资本为准)在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2.4 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请。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七、资格预审公告期及报名 2、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资格预审报名地点: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市胜利东街4799号宝鼎国际19层)。 4、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以下第八项中的1.2至1.6所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1 申请人简介; 1.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1.3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1.4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 1.5 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1.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针对本项目的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1.7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13至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录); 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加盖检察机关章); 1.10 申请人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方面无相关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11对合作模式和运作方式的响应情况; 1.12对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项目融资结构的初步方案。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A4纸打印,一正七副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密封提交,否则不予接收。以上资料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相关原件统一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备审查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核对一致,审查结束后退回。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宝鼎国际1号写字楼19层1906开标室(潍坊市胜利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14:00。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10月24日14时00分。 2、资格预审地点:宝鼎国际1号写字楼19层1919评标室(潍坊市胜利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 十一、本项目联系方式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冰18763644840 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小丫 0536-2118167 邮 箱: wfhtgc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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