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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城关供销社石良店子村村社共建示范点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6-9-30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城关供销社石良店子村村社共建示范点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城关供销合作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入加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城关供销社石良店子村村社共建示范点工程 项目编号:XLZB-LY16930 2.2建设地点:沂水县沂城街道石良店子村 2.3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城关供销社石良店子村村社共建示范点工程,建设约386平方米沿街综合服务楼及钢结构棚,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合同估算价:约29.3万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6)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票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真实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城关供销社石良店子村村社共建示范点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地点为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城关供销合作社 联系人:王文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工 联系电话:0539-2030412 132805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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