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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科技馆布展、展品及展项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菏泽市 更新时间:2016-9-30 浏览次数:9 关闭 | |
单县科技馆布展、展品及展项设计方案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6】0930-3号 经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单县科技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PPP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的布展、展品及展项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竞标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招标单位: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单县科技馆布展、展品及展项设计方案 四、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项目总建筑面积24523.6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8095.03平方米,地下面积6428.6平方米。地上建筑分为4层,一层包括常设展厅(北展厅、南展厅)、休息厅、消控室(安保室)、接待室、4D影院、VR影院(虚拟现实影院)、休息室、医务室、安检处等;二层包括常设展厅(北展厅、南展厅)、球幕影院等;三层包括常设展厅(北展厅)、手工教室、信息控制中心、数字科技世界、科普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等;四层包括操作间、内部食堂、资料档案室、声像制作室、设计研究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科普报告厅)、办公室、党员活动中心、心理健康中心、青少年科研室、接待室等。 2、布展地点:单县北园路以南、嘉单路以东、君子路以西、规划13号路北。 3、招标范围:布展方面,主要包括常设展厅布展设计方案、1—4层公共区域相关布展设计方案;展品方面,主要包括常设展厅展品设计方案;展项方面,主要包括球幕影院、4D影院、VR影院(虚拟现实影院)、多功能厅、数字科技世界、信息控制中心等室、厅、堂、中心、间等设计方案。 五、有关要求: 各竞标企业要根据《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和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进行策划、设计,形成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并达到施工要求。方案要具有前瞻性、代表性、先进性,要符合全国一流的县级科技馆要求。设计方案既要展现现代高科技,又要融入单县地方风貌,还要起到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的作用。要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以启迪科学观念、激发科学兴趣为目的,通过互动、体验等方式,展示过去科学、现代科学、未来科学、热点科学、重点科学等取得的重大成就,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城市、文明城市服务。 布展方面:常设展厅布展设计方案一定要有主题与主线,主题立意鲜明、主线能将各展区之间进行科学合理的衔接。在内容上,力求立意新颖、主题鲜明、公众喜爱、参与度高,体现特色,确保各展区参观路线清晰,相互衔接自然流畅;1—4层公共区域设计方案要浑然一体。 展品方面:展品设计要兼顾科学性、知识性、创新性、趣味性、参与性、安全性、易维护性等基本要求,尤其要突出其知识性、参与性和创新性。每个展品要列明尺寸、价格、知识点、核心部件、材质及效果图等内容。 展项方面:球幕影院、4D影院、VR影院(虚拟现实影院)、多功能厅、数字科技世界、信息控制中心等既要有鲜明的特色,又要和周围的环境相互协调。 本次设计方案招标,被选中的设计方案必须为原创性作品,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且价格合理。本次设计方案招标,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开开标,适时开标。特别是球幕影院、4D影院、VR影院(虚拟现实影院)可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适时提前完成设计方案,提前开标。 六、标段划分: 本设计方案招标共分9个标段,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投报标段,可允许中多个标段,其中: 1#标段:常设展厅布展设计方案及1层至4层公共区域布展设计方案; 2#标段:常设展厅展品设计方案; 3#标段:数字科技世界设计方案(该方案要求利用数字技术等高科技展现各类科普知识);信息控制中心设计方案;声像制作室设计方案;消控室(安保室)设计方案;安检处设计方案; 4#标段:科普实验室设计方案;手工教室设计方案;设计研究室设计方案;心理健康中心设计方案;青少年科研室设计方案; 5#标段:多功能厅设计方案;图书阅览室设计方案;资料档案室设计方案;休息厅设计方案;办公室设计方案;休息室设计方案;会议室设计方案;接待室设计方案;党员活动中心设计方案;内部食堂设计方案;操作间设计方案;医务室设计方案; 6#标段:球幕影院设计方案; 7#标段:4D影院设计方案; 8#标段:VR影院(虚拟现实影院)设计方案; 9#标段:电梯设计方案。该方案具体包括四部电梯和一部自动扶梯,其中:DT01为货梯,载重量为3t,-1F至4F;DT02为无障碍电梯,载重量为2t,1F至4F;DT03为无障碍电梯,载重量为2t,-1F至4F;DT03’为无障碍电梯,载重量为2t,1F至4F;一部自动扶梯,1F至3F。该方案要在符合相关建筑要求的基础上,略微改动,体现科技特色。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其中: 7.1、投报1#标段的企业需具有参与国内科技馆或规划馆建设,特别是布展创意设计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业绩;并且需具有2011年9月以来至少完成1个面积3000平米(含)以上、县级及以上的、已完工的科技馆或规划馆布展设计项目; 7.2、投报2#标段的企业需具有参与国内科技馆建设,特别是展品创意设计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业绩;并且需具有2011年9月以来至少完成1个面积3000平米(含)以上、县级及以上的、已完工的科技馆展品设计项目; 7.3、投报3#、4#、5#标段的企业需具有相关资质或设计能力,并且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经验; 7.4、投报6#标段的企业需具有球幕影院设计相关资质或设计能力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经验; 7.5、投报7#、8#标段的企业需具备4D影院、VR影院(虚拟现实影院)设计相关资质或设计能力并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及经验; 7.6、报投9#标段的企业需为电梯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并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及经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标企业请于2016年10月08日—2016年10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单县胜利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三十米路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8.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8.2、相关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3、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8.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8.5、拟派往本项目主创设计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8.6、2011年9月以来至少完成1个面积3000平米(含)以上、县级及以上的、已完工的科技馆或规划馆布展设计项目的合同原件(投报1#标段的企业提供); 8.7、2011年9月以来至少完成1个面积3000平米(含)以上、县级及以上的、已完工的科技馆展品设计项目的合同原件(投报2#标段的企业提供); 8.8、类似项目的业绩原件(投报3#-9#标段的企业提供); 8.9、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贰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设计时间:布展及展品设计方案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设计完毕;展项设计方案务必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20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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