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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户镇镜湖社区全民健身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6-9-30 浏览次数:14 关闭 | |
新户镇镜湖社区全民健身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户镇镜湖社区全民健身广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工程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新户镇镜湖社区全民健身广场工程位于河口区新户镇府前街以南、新户干以东、派出所以北。主要建设室外铺装14151平方米、绿化14579平方米、配套水系绿化4770平方米等内容,计划投资约812万元。质量标准为合格。资金已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册于本单位)。 三、投标人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2016年9月30日?10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于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在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住建局质监楼三楼)进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外埠进鲁施工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证明材料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 报名合格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3655625 13780776698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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