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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询价采购项目(A包8吨湿扫车)询价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6-9-29 浏览次数:10 关闭 | |
济宁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询价采购项目(A包8吨湿扫车)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询价采购项目(A包8吨湿扫车) 2、项目编号:JKGP-2016-CG-XJ0081 3、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询价采购项目共两个标包,A包采购1台8吨湿扫车,B包采购2台小型电动清扫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采 购 人: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预算金额:A包采购预算57万元;B包采购预算14万。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其他资格要求: 6.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6.2 A包供应商拟投标本项目的车辆车型应具备以下条件: 6.2.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及所投车辆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型号; 6.2.2供应商拟投标车辆车型须进入《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 6.2.3供应商拟投标车辆车型必须通过3C认证; 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8、 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 2016年9月29日12时00分至2016年10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各供应商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济宁政府采购-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询价文件。 3.售价:200元(公开报价现场统一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诚路北首向东200米向北一公里) 五、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诚路北首向东200米向北一公里) 六、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1502076863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0537-5111099、1556314404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537-6981013 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7-6981188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7-6988603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 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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