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交通管理设备
项目编号:JNGP/2016/X00163
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6-0703
报价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防闯入预警系统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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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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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移动式多功能照明装置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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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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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遥控探照灯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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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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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便携式LED匀光勘查光源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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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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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小写: 大写: |
交货及完工时间 |
7日 |
免费质量保证期 |
24月 |
附件
备注: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首先阅读网站首页右下角“政府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注册须知”,然后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59.158.81/)首页的右上角“供应商注册”进行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 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3.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日;
4.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7600.00元
5.本项目拒绝报价单位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7. 合同价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由采购人通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6-09-27 10:0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海腾 联系电话:15315199039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正东 联系电话:0537-3202130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咨询电话:0537-3202111 0537-3202121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络及CA操作咨询联系电话:0537-3202114
地 址:济宁市建设路13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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