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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交通标线及标志牌政府采购公告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08-5-26 浏览次数:41 关闭 | |
即墨市交通标线及标志牌政府采购公告 1、 采购编号:ZFCGJM200801 2、 采购项目:交通标线及标志牌 第1包:交通标线 第2包:交通标志牌 3、 合格供应商条件: 第1包:交通标线: (1) 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在青岛市设有分公司; (2) 企业上三年度在项目所在地有过类似业绩; (3) 企业具有从事交通设施项目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评定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2包:交通标志牌: (1) 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在青岛市设有分公司; (2) 工商营业执照有生产标志杆、标志牌的营业范围;且具有标志杆、标志牌生产许可证; (3) 企业具有五年以上生产标志杆、标志牌的历史记录; (4) 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过2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同类业绩; 4、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5月27日-6月2日9:00—17:00 6、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韶关路54号乙) 7、 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原件: 第1包:交通标线: (1) 提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青岛市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材料; (2) 企业上三年度在项目所在地完成的交通标线工程合同1份(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原件); (3) 企业从事交通设施项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评定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第2包:交通标志牌: (1) 提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青岛市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材料; (2) 提报企业标志杆、标志牌生产许可证(原件); (3) 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完成的交通标志工程合同2份(单份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原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6月3日上午10:00。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投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6月3日上午9:30-10:00 1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即墨市政府前西街北头科技局对面会计培训中心(会计培训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如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书面与以下单位、人员联系: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路54号乙 电话:0532-83889650 传真:0532-83883775 联系人:黄晓婷 张征 杨希乾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802200200024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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