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4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4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招标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1 |
CHDT045/16-ZB-0101 |
龙口4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 |
五、项目概况
工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工程规模:1×220MW超高压燃煤发电机组烟气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本次招标标的:二期4号机组脱硫原吸收塔加高、检测并加固,新增加一层喷淋层及对应的循环泵(含泵房),增加一层合金托盘,更换底部两层喷淋层和喷嘴,拆除并更换两级除雾器和冲洗水管、更换6只烟道膨胀节,公用系统更换两台真空皮带机及其真空泵;增设湿式电除尘器,负责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土建、施工和安装工作、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配合招标方接受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工程计划进度: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和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工程要确保2017年4月建成投产(完成168小时的试转)。
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以内。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以上。
2 投标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方近3年来在国内至少具有6台220MW及以上机组脱硫超低排放的改造业绩(不含分包业绩),并至少具有3台第三方检测合格的报告;近3年来在国内至少具有4台220MW及以上机组湿式除尘超低排放改造业绩(不含分包业绩),同时至少具有2台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投标方项目经理的要求:应具备一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有不低于2项同类工程管理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载明项目经理名字),或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
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交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7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本改造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质、业绩(关键页)、项目经理、资信等证明资料。
八、公告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9月2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9月2日17:00时整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CHDT045/16-ZB-0101 |
龙口4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 |
3510 |
65万元 |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振江
联系电话:0535-8852205 传真:0535-8852205
E-Mail地址:lk_czj@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秦阳(关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010-83568726 传真:010-83568721
E-mail:3086981143@qq.com
联系人2:王鹏(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事宜)
电话:010-83565827
E-mail:wangpeng@chdt.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附件: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4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
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基本信息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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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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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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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联系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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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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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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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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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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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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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意向(必须写明标段名称及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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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文件编制费交纳信息 |
汇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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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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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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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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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电汇 |
请将电汇回单粘贴下面空白处,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请汇款时,注明如下字样: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4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招标文件编制费”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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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人长期出差!请将本页一定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邮箱:3086981143@qq.com;wangpeng@chdt.com.cn。禁止提供扫描及图片版发邮箱。收到回复在外出差也可处理。3、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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