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文博中心、综合管廊及老城区道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平度市文博中心、综合管廊及老城区道路工程PPP项目已由平度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经平度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平度文博中心项目、综合管廊工程(杭州路、常州路)和老城区道路工程等3部分,均位于平度市市区内。其中平度市文博中心位于中心城区南部,生态商务区核心地段,西侧靠近市民中心,北临三城路、东临现河、南临新区大道。
1.2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是平度市2016年重点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2.1平度市文博中心总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文博中心地上建筑主要包括文化馆、博物馆及美术馆、图书馆、城市展示馆四大部分。
1.2.2综合管廊工程内容包括杭州路和常州路综合管廊建设:
1.2.2.1杭州路(南京路至厦门路段)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为3200米,计划电力、通信、给水、燃气、热力、中水等6种管线入廊。
1.2.2.2常州路(青岛路至人民路段)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长度为1500米,计划给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6种管线入廊。
1.2.3老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包含主路修筑、人行道铺装、新建雨污水管线、绿化、亮化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共计19项.
1.3建设投资:项目匡算建设投资183700万元(不含建设期融资费用)。
1.4 PPP合作模式:
1.4.1平度市文博中心及老城区道路工程选择“股权合作+ BOT(建设-经营-转让)”的PPP合作模式,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18年);
1.4.2平度市杭州路、常州路综合管廊工程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合作模式,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18年)。
2.采购需求
2.1平度市文博中心及老城区道路工程选择“股权合作+ BOT(建设-经营-转让)”的PPP合作模式,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18年),由平度市政府授权平度市城投公司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和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SPV公司,具体负责项目融资、投资建设(其中平度文博中心建成后即移交政府指定机构并由其具体负责文博中心的经营维护)、运营维护以及移交等工作。由政府在合作期10年内完成社会资本股权回购。20年合作期满由SPV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
2.2平度市杭州路、常州路综合管廊工程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合作模式,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18年),由SPV公司具体负责项目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移交等工作。由政府在合作期10年内完成社会资本股权回购。20年合作期满由SPV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境内外注册,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投资、建设及经营经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150000万元);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该项要求。
3.1.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该项要求。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3.2.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3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派出。
3.3财务要求
3.3.1 2015年度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该项要求)
3.3.2具有融资建设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该项要求)
3.3.3最近连续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该项要求)
3.4业绩要求
上5年(201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止),应具备至少一个单体建筑面积在10万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或合同额不小于20亿元的投融资类项目业绩。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四方验收时间为准;投融资类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为准。(若为联合体,组成成员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关要求)
3.5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其他要求
3.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除外。
3.6.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6.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平度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平度市场;
3.6.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根据施工任务划分承担相应责任;
3.6.5.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由投标人从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 “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时间:2016年9月13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5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平度经济开发区长江路与广州路交叉路口财富广场
电 话: 0532-84370037
联 系 人: 郑鹏
8.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青岛总部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平度分公司地址:平度市红旗路23号瑞平金融中心1001室
E-mail:15066831140@163.com
电 话:0532-85722157(青岛总部)、0532-88387958(平度分公司)
传 真:0532-80615082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
银行账号:802590200491336(注:非保证金账号)
联 系 人:苏石磊、程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