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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标, 施工标, 检测标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淄博市 更新时间:2016-7-26 浏览次数:9 关闭 |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标, 施工标, 检测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淄博市财政局以“淄水农〔2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张店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 施工标, 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 2.2、项目编号:sdyd2016- 439。 本次招标为 5个标段。 监理标: 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本项目为2016年淄博市张店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共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村内外管网改造,新建加压泵房建设等施工监理。 工程施工1标: 标段一 南定镇崔军村、岳店村、入户改造、前南定村主管道改造;沣水镇张一村、张二村、张三村村外主管道改造;寨子村范王村、刘家村入户改造;付家镇大徐村、傅家村入户改造 工程施工2标: 标段二 湖田镇商家村、辛安店村、北焦宋村、下湖村入户改造;中埠镇中埠村、铁冶村、边辛村入户改造;房镇镇西吕村、高北村、小高村入户改造。 工程施工3标: 标段三 沣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至马南路主管道改造 其他工程标: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方检测 负责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1)、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施工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水利工程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成为中标候选人。(7)、参加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投两个标段,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3.3其他工程标段(检测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证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6)、根据《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得借用资质进行投标;报名时各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4.2电子标投标单位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dyd2016-439)招标文件”,最好由单位账户汇款,如为个人汇款,还需另外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全称。4.3凡有意参加其他工程标段(检测标段)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证、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于2016年7月31日至2016年8月 4 日(具体时间8:30:00-11:30至13:30-17:00),到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工程部(山东大厦东门对过)购买招标文件。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07-31 08:30:00~2016-08-04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段售价500元,施工每标段售价700元,其他工程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收款单位开户名称: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趵突泉支行,账 号:242913021560)。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店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主任 联系人:赵峰 吕培洲 联系电话:0533-2869116 联系电话:0531-6789091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lpeizhou@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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