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贺小学及贺城小学餐厅工程招标公告
2016-07-25 16:31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贺小学及贺城小学餐厅工程已完成了相应准备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该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内容包括: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贺小学及贺城小学餐厅工程,建筑总面积494平方米(其中黄贺小学建筑面积247平方米;贺城小学建筑面积247平方米)。
2、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30天
3、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三份、中标通知书,(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为准)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15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8、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须胶装),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四、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日程安排: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07月25日—2016年07月29日16: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高靓
联系电话: 13869913199 8800023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