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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6-7-4 浏览次数:16 关闭 | |
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64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176号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48号文批准建设。改造提升7个村庄农村公路路网,总长7.36千米。其中,刘坨村长0.65千米、宽4米,长青村长0.6千米、宽4米,东劝村长0.97千米、宽6米,新建村长1.84千米、宽4米,大学村长0.2千米、宽4米,四扣村长1.8千米、宽6米,李坨村长1.3千米、宽5米。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投资387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扶持和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街道。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9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5305460672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88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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