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路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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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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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路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SDYZCG-2016-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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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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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路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投标人同时具备安防工程一级资质和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揽完成过2项及以上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卡口、电子警察等交通安全智能系统建设业绩。4、投标主要设备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5、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350.000000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6年6月13日9时0分至2016年6月1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大厦六楼,第四中介机构办公室,请提前电话联系) |
3.方式:请访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并网上报名;同时访问http://zfcg.linyi.gov.cn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单独递交查验,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XXX项目报名材料” 字样,资料不齐全的不接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等,已完成业绩合同2份,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网上报名回执单。 |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6年7月6日9时0分至2016年7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沂蒙路环球国际大厦四楼)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6年7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七、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
地址:高新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
联系人:夏科长(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
联系方式:0539-8456011(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
2.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州)河东区县(区、市)银桥街街道(路、乡、镇)中段号(村)瑞华金都七楼 |
联系人:沈友旗 |
联系方式:18669507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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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请访问http://zfcg.linyi.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1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高新区交警视频监控招标文件初稿.pdf 1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高新区交警视频监控招标文件初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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