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2016年山东高速房建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标段 |
集团公司资产部分主要包括:青银高速夏津段驻地办公楼外墙保温及玻璃幕墙清洗工程,夏津段、禹城段收费站院墙围栏更换工程;遥墙站、济阳站收费雨棚维修工程,齐河东站自来水工程等专项维修工程;京台高速邹城站、曲阜站房建维修改造工程,满庄收费站传达室、警务室、院墙及大门改造,曲阜养护工区房建及院落改造;枣庄段办公楼及各收费站综合提升改造、收费雨棚维修改造、更换收费岗亭等;临枣高速新建养护工区仓库;日兰高速办公楼及收费站区围墙改造、庭院灯更换、收费岗亭更换等;烟海高速增设路政、养护设备库房工程等内容。 股份及运管公司资产部分主要包括:京台高速济南西、济南北站收费雨棚及房建、管道改造、外墙保温工程;德州站办公楼外墙保温、防渗及屋面防水改造工程;京沪高速济莱段港沟站、曹范站收费雨棚及办公楼顶装修工程,新建融雪剂仓库;威乳高速文登北站、文登站、南黄站收费雨棚改造工程;荣潍高速收费站屋面防水、雨棚除锈防腐工程等内容。 房建维修工程须满足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护震、防腐、防水、防雷、材料质量、材料准用制度等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符合其他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及集团公司、高速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办法规定。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应具有经年审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两个工程造价3000万元(含)以上新建或改造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财务要求 |
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元以上,2012年-2014年的平均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齐全。 |
信誉要求 |
(一) 投标人的信用要求:
1、根据《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规定,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的一年内、D级的三年内不得进入山东省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违反《廉政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年内不得进入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
a. 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刑的;
b. 被检察机关或县级以上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有行贿记录的;
c. 被全国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行贿行为的;
d. 对业主方工作人员实施性贿赂的。
(二)如有以下任一情况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6.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三)所承担工程均能按期完成,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设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含),且近五年具有1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从事类似工程5年及以上。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允许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人一致。 |
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3.7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