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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6-4-20 浏览次数:7 关闭 | |
公告发布日期: 2016/4/20 公告号: 垦建招字{2016}039-1号 项目名称: 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工程监理(二次) 工程地点: 垦利县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投资额: 0.9万元 工程造价: 0.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对溢洪河步行桥、溢洪河育才路桥、溢洪河民丰路桥、溢洪河景苑路桥、民丰湖水系(永兴路桥)、民丰湖水系(万兴路桥)实施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工程,共计更换点光源14600个,洗墙灯849个;米 计划文号: 垦发改基字[2016]2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66139318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韩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661393182 招标代理单位: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董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209616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溢洪河步行桥、溢洪河育才路桥、溢洪河民丰路桥、溢洪河景苑路桥、民丰湖水系(永兴路桥)、民丰湖水系(万兴路桥)实施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工程,共计更换点光源14600个,洗墙灯849个;计划投资0.9万元。 标段内容: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总监由本企业缴纳2015年来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或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标段划分:监理为1个标段。 六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04月20至2016年04月26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从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上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九 、监督机构 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8时30分 - 2016年4月26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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